單本ESG 指數 Indicator

拯救1.35棵樹

累積5,607點擊次數
減少62.80kg碳排放

0%

五戒相經箋要集註(廣化老法師注)

刊物 讀取中...

-

關閉 Small
總計0 

新增一則筆記

諮詢人資料

*姓名
聯絡電話
*電子信箱
聯絡地址

諮詢問題

諮詢內容:


其它功能

畫筆選擇

畫筆透明度

文字設定

您可以下載以下檔案

  • PDF

您諮詢的紀錄

五戒相經箋要集註(廣化老法師注)刊物作者「廣化老法師注」

會員登入

Close
帳號
密碼
驗證碼

畫筆

Close

您有變更畫筆,是否要儲存呢?

借閱信息

Close

僅提供前頁的試閱,如需觀看完整版,請借閱。

購買資訊

Close

僅提供前 頁的試閱,如需觀看完整版,請先登入。


售價
庫存
顏色
尺寸
Close/關閉
Close/關閉
Close/關閉
Close/關閉
Close/關閉

諮詢人資料

Close
*姓名
聯絡電話
*電子信箱
聯絡地址

新增諮詢

Close
頁數2016/03/05 AM11:12 / P5
諮詢內容
Close/關閉

新增/修改筆記

Close
頁數
筆記內容

畫筆設定

Close

畫筆選擇

畫筆粗細

畫筆透明度

新增文字

Close
文字內容
Close/關閉
單本ESG 指數 Indicator

拯救1.35棵樹

已累積5,607點擊次數
減少62.80kg碳排放

香光妙音

共 331 本刊物

已累積2,054,299點擊次數
拯救493.03棵樹
減少23,008.15kg碳排放

五戒相經箋要集註(廣化老法師注)

①殺戒
  佛告諸比丘:犯殺戒,有三種奪人命:一者,自作;二者,教人;三者,遣使。
  自作者,自身作,奪他命。
  教人者,教語他人言:“捉是人,系縛奪命。”
  遣使者,語他人言:“汝識某甲不?汝捉是人,系縛奪命。”是使隨語奪彼命時,優婆塞犯不可悔罪。

  【箋】殺戒以五緣成不可悔:
  一、是人(謂所殺者人,非畜生等)
  二、人想(謂意在殺人)
  三、殺心
  四、興方便
  五、前人命斷

  今之自作、教人、遣使,皆是以殺心而興方便,故奪彼命時,犯不可悔罪也。不可悔者,初受優婆塞戒之時,說三皈竟,即得無作戒體。今犯殺人之罪,則失無作戒體,不復成優婆塞,故不可作法懺悔也。既不可悔,則永棄佛海邊外,名為邊罪,不可更受五戒,亦不得受一日一夜八關齋戒,亦不得受沙彌戒及比丘戒,亦不得受菩薩大戒。惟得依大乘法修取相懺,見好相已,方許受菩薩戒,但不得出家受具戒。爾時破戒之罪,雖由取相懺滅,不墮三途,然其世間性罪仍在,故至因緣會遇之時仍須酬償夙債,除入涅槃或生西方乃能脫之不受報耳,可不戒乎?

mapBoxContent

歡迎回來!

點擊後從先前離開的地方開始。
可按 Backspace 返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