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佛說阿彌陀經疏鈔演義會本
(卷第一)
明古杭雲棲寺沙門袾宏述
明古杭雲棲寺古德演義
民國華藏蓮社淨空會本
佛說阿彌陀經疏鈔演義本卷第一
【演】題義
開卷。佛說等八字是法題。後學等十二字是人題。
法題下。自細釋。今入文之先。理應略陳總一。題中約有四對。一通別一對。通則經之一字。別則佛說等五字。二能所一對。能是能詮。即經之一字。所即所詮。即上五字。三教理一對。佛說經是教。阿彌陀即是理。四人法一對。佛說即是人。阿彌陀即是法。
首佛字。即釋迦牟尼佛。從兜率降生王宮。為悉達太子。出家苦行六年。成等正覺者。若釋其義。則佛字是梵語。此翻覺者。謂覺了性相之者。具有三義。一自覺。覺知自心本無生滅。二覺他。覺一切法無不是如。三覺滿。二覺理圓稱之為滿。若準起信亦彰三義。一始覺。即能證智。二本覺。即所證理。三究竟覺。即智與理冥。始本不二。今經所云佛者。乃是三覺俱圓。釋迦世尊也。又佛地論。說佛有其十義。天台六即。華嚴十身。詳具後文。